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

冤大頭!花高價反買到低等米 消基會批官僚政府一再包庇

應該比照胖達人案以民生詐欺偵辦。

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

冤大頭!花高價反買到低等米 消基會批官僚政府一再包庇

Linda Linda

2013年 11月 29日  12:36  今日新聞

  • 消基會批農糧署縱放米商

    消基會批農糧署縱放米商

記者簡怡欣/台北報導

農委會昨(28)日終全數公布第3季市售米檢測不合格清冊,而消基會今(29)日直批,政府多次為業者找理由開脫,官僚作風更是讓業者輕鬆賺取暴利,讓老百姓當冤大頭,花高價卻僅購買到低等米、或是莫名吃入不同品種稻米;消基會質疑,難道只要沒有危害人體健康情形,就不算情節重大?

農委會農糧署第3季7月到9月針對市售米檢測,檢驗結果延宕到昨日首度全數公告,累犯數次的泉順公司此次又有產品出包,更出現台東縣關山鎮農會及陸和碾米工廠出產嚴重問題米,檢驗10粒米中僅有2粒符合包裝品種,或是甚至連1粒符合米種也沒有,而農糧署對首波公布8件違規情節重大者,嚴重觸及品種標示不實情節,處以標示不實開罰4萬元罰金。

業者不怕開罰,屢次出包?日前山水米混米事件爆發後,農糧署研擬針對標示不實提高罰金,將最高金額從20萬元改為重罰300萬元;但消基會指出,累犯泉順公司此次又出包,山水鴨先知長糙米品質規格碎粒遠超標示1等米2倍多,政府原可取消限期改善直接開罰,並處以最高罰緩,但卻也僅處以最低罰金4萬元。

另消基會也指出,這次第3季檢測中,多家違規業者行為已嚴重犯有摻偽假冒,雖依《糧食管理法》僅以標示不實開罰,但卻只開罰最低4萬元罰緩,而非最高20萬元;消基會擔憂,不但現法規修改緩不濟急,就算日後修法成功來提高罰緩上限,更可能沒有用處。

消基會直指,農糧署檢驗結果公布動作慢吞吞,檢驗結果不僅要通知問題業者,更應同時公告消費者,能即時避免購買到問題產品,而不會又再不知情情況下又受騙;此外,消基會質疑,不應以次級米冒充高級米不致危害健康就列屬輕微情節,消費者正是因為相信包裝才選擇購買較高價等級米,最後產品卻被驗出不符規定,這要受騙的消費者如何接受?

食品問題風波不斷,消基會呼籲,農糧署要清楚說明違規情節重大與輕微者的差別及判定標準,否則都只是主管機關自說自話,讓外界產生縱放業者的疑慮,更重要是要盡快改善相關米產品的管理機制,避免相同事件一再損害消費者權益。
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