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9日 星期五

頂率70億本票 法院裁准強制執行

頂率70億本票 法院裁准強制執行

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) 以兆豐銀行為首的銀行團,聲請就頂率開發聯貸案的新台幣70億元本票裁定。台北地院認定,聲請案符合票據法,今天裁准強制執行。
銀行團成員表示,當時共提出3個裁定聲請,包括本票70億元的裁定、聲請拍賣抵押擔保品的裁定及10億元的假扣押。外傳銀行團提出第二順位假扣押10億元遭駁回,是因第一順位的70億元本票獲准。
台北地院裁定指出,兆豐銀行執有頂率開發公司在民國102年5月27日簽發的本票一紙,付款地在台北巿,金額為新台幣70億元,利息按年息5.85%計算,免除作成拒絕證書,到期日為103年12月27日。
裁定表示,但到期後經提示未獲款項,因此提出這張本票向法院聲請裁定就70億元,以及約定年息計算的利息准許強制執行。
法院審酌與票據法規定相符,予以裁准;頂率若不服裁定,可提出抗告;若主張本票是偽造等,則可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。10401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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