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銘宗回應詹宏志:第三方做電子銀行 先拿出100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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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今天在立法院指出,少數一兩家業者想要透過第三方支付做電子銀行,「這是不行的」,他對第三方支付的原則是,財務從嚴,業務從寬,中度管理,但業者想要經營電子銀行,必須拿出100億元設商業銀行,再來做電子銀行。 立院財委會上午審查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」,曾銘宗表示,開了幾次公聽會,也充分了解業者主要需要的是儲值和匯款業務,這些都可以做,但是少數一兩家業者希望利用這個機會經營電子銀行,這是不行的。 立委費鴻泰問,最近為了第三方支付,槓上金管會和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的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,是不是想做台灣的支付寶?曾銘宗回答:「是」。曾銘宗表示,拿100億元申請成立銀行,再經營電子銀行,是可以的,現制就可以做,但經營電子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是沒有關係的,有些業者想要和中國大陸一樣,什麼都可以做,在支付工具之外,還想做其他的,希望有更大的發展空間。 立委盧秀燕表示,金管會把第三方支付的子法交給銀行公會草擬是錯的,因為銀行公會和第三方支付業者是敵對的,她建議金管會成立第三方支付局進行業務監理;曾銘宗表示非常贊成,因為網路商業發展有前景。 銀行公會提出說明,金管會為儘速完備相關法令以利第三方支付業者展開業務,且第三方支付相關網路業者尚未正式成立公會,今年10月指示銀行公會於12月底前,提供12部子法草案初稿,並指示與其它網路業者溝通,待金管會在收到本會草案後,再出面邀集第三方支付相關網路業者召開公聽會聽取意見,因此,法案研修的程序及方式,銀行公會皆遵從金管會指示。 |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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