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19日 星期三

「脫衣面試」表錯七日情 女子失身還賠11萬

「脫衣面試」表錯七日情 女子失身還賠11萬
  • 2010-05-19
  • 新聞速報
  • 【中時電子報╱綜合報導】

    一名失業女子與網路上結識某自稱「在高雄開設多家精品店」的男網友,南下謀職時,卻被帶往酒店「脫衣面試」性侵,兩人在酒店一住七天,不僅發生多次性關係,事後女子還得代墊高達11萬的食宿費用。女子事後索討費用竟被反嗆,遂報警處理。

    現年24歲的女子,去年因不景氣遭裁員,今年初於網路認識29歲的呂姓男子,呂男自稱是富商,並且在高雄各大百貨公司設有精品專櫃,要請女子南下當店長。上月間女子依約南下見面,呂男先帶她到KTV與夜店狂歡,而很多男女都稱呂男為「呂董」,讓她誤以為呂男真的很有實力。

    當天晚上,呂男佯稱酒醉,將女子帶往高雄著名「金典酒店」休息,女子一進房便慘遭強行性侵,第二天呂男先道歉稱自己酒後亂性,但隨即又哄騙女子說要讓她當店長,但須「脫衣面試」展現「積極爭取工作的誠意」,又再度予以性侵。

    兩人同住酒店長達一周,男子要求女子代墊高達11萬元的食宿費用後,隨即避不見面。女子以電話聯繫追討食宿費用,呂男卻嗆聲:「我在南部的背景很硬,妳要怎麼告我都OK!」女子不甘受騙,遂告上警局。

    警方雖然根據女子控訴,查出呂男的身份,並通知對方到案說明,但也表示,女子並沒有任何驗傷證明,且兩人同住長達一周,並多次發生性關係,要控告對方性侵,恐怕很難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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