耍特權富商被起底 曾因這件事被判刑
佳和實業董座翁茂鍾買高鐵自由座,竟要求免費換搭商務車廂。翻攝紡拓會網站
要求喬座位又不願補票、怒譙列車長的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,是上市佳和紡織公司第二代,父親翁川配是已故台南幫領袖侯雨利的大弟子。翁出身富豪之家,接班十二年,佳和卻僅有一年賺錢,翁茂鍾近年更因涉炒股案而躍上新聞版面。今日出版的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翁茂鍾早年曾兼任佳和、怡華兩家上市公司董事長,還轉投資猛揮營造、怡安科技(後改名應華),名噪一時。業界人士透露,佳和的格子布產量曾是亞洲第一,風光時年賺三十億元,然而二○○四年翁茂鍾接班後,佳和連年虧損,僅前年靠賣廠小賺五千多萬元。 翁曾在二○○二年和股市聞人「古董張」張世傑聯手炒作佳和股票,遭高院二審判刑一年;二○○五年又聯合投顧炒作應華股票,不法獲利近一億五千萬元,一審被判八年,之後雖逆轉改判無罪逃過一劫,但他從此也漸淡出商界。 (葉國吏/綜合報導)翁茂鍾 63歲
◎現職:佳和實業董事長
◎學歷:日本名城大學法學碩士
◎家庭:父親佳和集團創辦人翁川配為台南幫已故領袖侯雨利大弟子,翁茂鍾於2004年接棒
◎事業版圖:佳和、怡華二家上市紡織公司,曾投入營建業
◎身家:上億元
◎涉入案件:
佳和炒股案(2002年)
應華炒股案(2005年)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◎現職:佳和實業董事長
◎學歷:日本名城大學法學碩士
◎家庭:父親佳和集團創辦人翁川配為台南幫已故領袖侯雨利大弟子,翁茂鍾於2004年接棒
◎事業版圖:佳和、怡華二家上市紡織公司,曾投入營建業
◎身家:上億元
◎涉入案件:
佳和炒股案(2002年)
應華炒股案(2005年)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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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和集團董座翁茂鍾坐高鐵 拒補票 三字經飆列車長 被訴
大老闆拒補票飆罵列車長!台南紡織龍頭佳和集團董座翁茂鍾,搭高鐵買自由座車票登車後,向黃姓列車長稱自己是高鐵執行長鄭光遠好友,要求張羅商務艙座位,黃為他安排座位後要求補差價,竟遭大老闆當眾飆罵三字經、嗆聲「要搞你、弄你」,事後又連發3封簡訊向鄭光遠「告狀」,桃檢昨依公然侮辱罪將他起訴。
連發3簡訊 向鄭光遠告狀
翁茂鍾曾在本案出庭時抱怨:「這點小事傳我幹嘛!」昨天檢方將他起訴,記者試圖和其聯絡未果,員工則力挺董事長,佳和官田廠員工說「董事長不是這樣貪小便宜的人」。
佳和集團1972年成立,旗下共有佳和、怡華等兩間上市公司,是紡織業界大廠。翁茂鍾為該集團第二代接班人,有留日背景,擔任不少紡織相關工會理事長、理監事等,但2007年一度涉內線交易遭台中地方法院裁定收押。
車廂內 大聲咆哮10分鐘
62歲的翁茂鍾,去年8月14日晚間搭乘高鐵22時12分由台北出發的列車返回台南,他買的是自由座,一上車,他就跟黃姓列車長說:「我是高鐵執行長鄭光遠的朋友,務必幫我找到座位!」
列車長引導他到商務車廂空位後,依規定請他補足475元自由座與商務的座價差,沒想到竟引起大老闆的不滿,當場從座位上跳起來怒嗆:「我是執行長朋友,為什麼還要補票?」
翁男在車廂大聲咆哮10餘分鐘,指責列車長服務態度不佳,當場拿起電話打給鄭光遠「告狀」,列車長22時23分接到旅客服務控制中心通知翁是執行長朋友,不必補票,黃依指示辦理,翁卻餘氣未消,當場怒飆三字經、還嗆「要搞你、弄你」。
飆罵後,翁大老闆仍不滿足,更在列車行駛途中連發3通簡訊,向鄭光遠數落列車長不是,指他「極端惡劣」,「高鐵再有這麼惡劣的車長,亡矣!」鄭則回訊:「我會盡速處理。」
原本想息事寧人的黃列車長,事後不斷收到上級長官關心,同仁不忍他受辱、公司也遲遲未善處,鼓勵他報警提告,黃在沉默10天後,檢附密錄器影片等相關證據報案,控告翁公然侮辱、恐嚇等。
出庭怨 這點小事還傳我
翁董遭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傳訊時,在律師陪同下頻抱怨:「這點小事傳我來幹嘛!」坦承當天北上喝喜酒貪杯,不滿列車長服務態度才脫口說出三字經,辯稱只是口頭禪,「搞你、弄你」也只是要投訴。
桃檢認為「三字經」對黃男母親不敬,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翁,並以他犯後矢口否認犯行,還指控黃先挑釁,建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,以示懲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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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國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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搭高鐵耍特權還譙三字經 佳和董座鞠躬道歉

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翁茂鍾(圖)前年因補高鐵票譙列車長三字經挨告,一審判罰新台幣1萬元;翁茂鍾2日在二審當庭向列車長鞠躬道歉,感嘆各界批評造成名譽受損為最大懲罰。二審訂3月30日宣判。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6年3月2日
紡織名人翁茂鍾前年搭乘高鐵時,與列車長因升等補票等問題引發口角,當時翁不僅仗著自己是「高鐵CEO的朋友」耍特權,甚至還譙列車長三字經,事後挨告。案經一審,翁被判罰新台幣1萬元;高院今天(2日)開庭,翁當庭向列車長鞠躬道歉,並表示來自各界的批評,已造成他名譽受損,是最大的懲罰。二審將於本月30日宣判。
2015年8月間,台南知名紡織上市公司「佳和實業」的董事長翁茂鍾,遭爆於台北搭高鐵南下時,不僅打著自己是「高鐵執行長鄭光遠朋友」的名號耍特權、要求升等,之後還因不滿要補差價,竟用三字經辱罵列車長,事後挨告。
桃園地院一審依公然侮辱罪,判翁茂鍾罰金新台幣1萬元;案經上訴,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時,翁仍然堅持自己無罪,辯稱三字經只是他的口頭禪,並無侮辱之意;不過他仍當庭向列車長道歉。翁茂鍾表示,這個事件經過媒體大肆報導,讓他被各界批評,名譽嚴重受損,這已是對他最大的懲罰。審判長諭知全案辯結,本月30日將進行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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