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6日 星期二

與小女友甜蜜同居 挨告才知堂兄妹亂倫

與小女友甜蜜同居 挨告才知堂兄妹亂倫

2010/04/06

社會中心╱綜合報導

新竹縣一名23歲男子,去年4月間與14歲少女交往並發生關係,少女母親得知後一狀告上法院,結果意外發現兩人竟是堂兄妹;由於少女未滿18歲,儘管兩人是真心交往,但堂哥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6月。

被告去年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女友,去年6月間2人發生關係,7、8月間又在女方外婆家發生性關係,少女並離家與男友同居。少女母親得知後,去年8月中報警並提告。

男子供稱,兩人初見面時,女友稱已滿18歲,他信以為真,更不知到兩人有親戚關係;少女在庭上也幫堂哥說情,當初她擔心年齡太小會遭對方拒絕,才未告知真實年齡,並強調兩人真心交往,她並非遭性侵。據了解,少女出身單親家庭,與母親、外婆同住,男子則住在別的地區,由於兩家人互不往來,才發生堂兄妹亂倫的意外。
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4/06/91-2588159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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