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7月15日 星期四

按摩女想回頭 情夫廣寄淫照說她好上

按摩女想回頭 情夫廣寄淫照說她好上

2010/07/16
 

社會中心╱綜合報導

曾任徵信社員工的56歲羅姓男子,不滿鄭姓情婦回頭與丈夫修好,將偷拍的性愛照放大,還附上「用下半身賺錢」等不堪入目言詞,廣發給女方丈夫、公司老闆甚至鄰居;士林地檢署昨日將羅男依妨害秘密、加重誹謗、妨害風化、散布猥褻物等罪嫌起訴。

起訴書指出,96年4、5月間,已婚的羅男在北市林森北路個人按摩工作室結識鄭姓按摩女(38歲),當時鄭女與丈夫感情出問題並負氣離家,2人發展為男女關係,羅多次用手提包偽裝的針孔攝影機,偷拍2人性愛影片。

去年4月鄭女有意回到先生身邊,羅男心生不滿,7月底至10月初將翻拍的性愛影片列印成A4尺寸信件,並指鄭女是「公田」、「拋家棄子當妓女」、「用下半身賺錢」、「好淫蕩」;由於照片僅有女子臉部特寫,鄭女報警查辦,檢警鎖定羅男追查。

羅男到案後表示願以30萬和解,但鄭女表示家庭已經因此破碎,要求羅當庭道歉,但羅不肯,鄭女因此決定告到底。
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7/16/91-2626333.ht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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